供暖服务业的消费纠纷每年都呈现升级趋势,消费者花钱买供暖为何年年争议不断?是何种原因促使这个领域的消费纠纷如此难以解决?
省消协认为:供热纠纷案件的原告多是供暖公司和物业公司,消费者作为原告的情况很少。根据我省的案件统计和投诉案件分析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造成目前此类纠纷不断增多:许多问题需要法律予以确认;供暖合同纠纷采暖人举证难,在供暖费纠纷案的诉讼过程中,关于供暖的质量和标准问题,特别是供暖期间结束以后,消费者举证较为困难;“停热催费” 缺乏合理性; 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业主个人因下岗、失业等客观经济原因而无力支付取暖费,从而造成拖欠;供暖单位供暖质量不合格导致用户拒交取暖费;用热单位无力支付供暖费引发纠纷;用热方未及时变更供暖协议引发纠纷;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城镇供暖体系处于转型期,相关体制不完善导致纠纷多发;供热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为此,省消协提出要从加强供热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呼吁政府加快城镇供热法规制度的建立;因地制宜,借助消费者维权的平台促进供热价格优化的确立;供热体制的完善过程一定要充分照顾到弱势群体的利益等几个方面入手抓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