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7月22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会。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志良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崔玉琴,秘书长张开勋及委员48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的决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张晓兰(女)为甘肃省副省长,决定任命陈惠琴为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任命赫晓明为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院院长。决定免去陆武成的甘肃省副省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