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宁县讯 对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不认真履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因决策失误影响脱贫进度的或者弄虚作假出现“数字脱贫”的一律问责……今年,宁县强化扶贫领域监督问责,制定出台了《宁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为脱贫攻坚工作划出14条“红线”。至目前,全县已实施扶贫领域问责14件,处分处理违纪人员30人。
《办法》对脱贫攻坚问责的情形涉及四方面14条。包括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在上级检查、巡查、调研、验收和明察暗访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严重失误,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等原因影响国家和省市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督查、考核部门指导不力、措施不实、督办不严;对脱贫攻坚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具体,政策掌握不准确,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认定不准确,因决策失误、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引发重大事故、事件,违反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侵占、挥霍浪费扶贫财物,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对上级发现的问题查处不严、整改不力等多种情形。(尚晓伟 贺晓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