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专家任务实行回避制度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09:58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房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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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出台

委派专家任务实行回避制度

  本报兰州讯(记者房惠玲)11月14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省级安全生产专家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省安监局下发《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专家分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公路桥隧、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信息化、法规标准等专业组,专业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申请专家由本人自愿提出,省内外各级党政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均可向省安监局推荐专家。省安监局通过专家管理系统实施对专家的动态管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专家管理系统查询专家有关信息、委派或邀请专家参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委派专家任务实行回避制度。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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