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泰投资集团涉嫌集资诈骗案公开审理

时间:2017年11月28日 09:35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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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苏叶) 11月27日,兰州中院对原“甘肃宏泰投资集团”张来臣、张广晶等七人涉嫌集资诈骗罪,田宁、郝佳等十九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刘振威、海淑珊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被告人多达32名,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害人近2000人,案件社会影响巨大,庭审预计将持续6至8天。

  据指控,被告人张来臣、张广晶、陈文杰、班朋飞经共谋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于2012年8月15日在兰州市发起设立甘肃鑫融通投资有限公司,从事非法集资业务。先后用前期集资款在兰州市设立七家分公司。期间,被告人张来臣等人明知无法返还本息,虚构集资用途、夸大公司实力,以项目对接为由,承诺在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不同期限给付14.4%至30%的高额返利,通过委托投资管理的形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

  至案发前,在兰州地区向5451余名社会公众非法集资54204.28万元,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购买房产、汽车、个人挥霍以及支付前期集资款本息、公司扩张及运营费用、发放集资业务提成等,实际用于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的资金仅7000余万元,集资后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1888名集资参与人共计22277.6838万元的集资款无法返还。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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