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放开医务人员在省域县域范围内执业限制

时间:2018年03月22日 10:22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本报兰州讯(记者 吕霞) 3月21日记者获悉,《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全省要放开医务人员在省域县域范围内执业限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全省将建立综合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各层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药品目录的衔接,放开医务人员在省域或县域范围内的执业限制。

  同时将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对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其中,对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自主定价项目,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