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09:22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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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王云祥) 近日,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和省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这标志着全省水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正式建立,全省河长制工作将有法可依。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行实际,立足完善全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解决水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保驾护航河长制湖长制全面落实。发现水事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各级水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威胁等阻碍公务行为需要提请公安机关赶赴现场处置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求助后即时介入,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查处。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水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提出全省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负责案件的移送、接收和日常联络工作。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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