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峪关讯(记者 李春燕) 近日,记者从嘉峪关市人社局获悉,2018年,嘉峪关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727920元。
据嘉峪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核定,2018年,嘉峪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2017年度的672320元提高至727920元,增加55600元。即从2018年1月1日起,嘉峪关市将按照727920元核定计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据了解,“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标准既无地域之分,也无户籍之别,在全国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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