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种重大疾病医疗费可在14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

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4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牛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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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牛占虎) 从省人社厅及省社保局传来利好消息:患者就医住院治疗时,50种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在14家定点医疗机构可即时结报。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报严格按照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统筹开展基本医保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费用即时结报业务的通知》提出的结报对象、病种范围、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据介绍,我省规定的50种重大疾病就诊的14家定点医疗机构为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康复中心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解放军第一医院、武警甘肃总队医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

  除兰州市以外,其余13个市级统筹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患有《通知》所列的5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在1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结算费用纳入省级直接结算范畴。

  严格转诊备案手续审核

  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因患50种重大疾病需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应按照本统筹地区相关规定提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危急重症患者不再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审批手续),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做好转诊转院的审核工作,同时做好符合本地省内重大疾病就医直接结算条件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在外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诊转院人员)的备案登记工作,备案地区选择省本级,并及时将备案信息上传至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实现在线备案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规范入院标准入院免收押金

  在1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入院时须持有社会保障卡或新农合金穗惠农卡,定点医疗机构对就医患者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为就医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并将重大疾病患者就医入院信息单独标注,实时上传至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参保患者入院免收押金,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实行“一站式”费用结算

  根据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的通知》要求,对重大疾病参保患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在支付限额内,按合规医药费用的75%进行结算,对个人支付超过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000元)的参保患者启动大病保险,为城乡居民患者提供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在内的“一站式”直接结算服务。

  每月10日前提交基金结算申报

  每月10日前,1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将上月各统筹地区50种重大疾病就医人员发生医疗费用统计生成《甘肃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结算申报表》和《甘肃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医疗机构结算申报明细表》,确认并提交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省社保局通过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对申报数据清分生成《甘肃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审核全省清分汇总表》和《甘肃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审核全省清分明细表》,并发送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核对。

  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后5日内将医疗费用明细上传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查询和下载医疗费用及其他明细项目,实现参保地、就医地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三方对账,做到数据相符。省级重大疾病就医费用结算按照省、市两级清算的方式,按月全额结算。

  在省社保局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专户中增设重大疾病省级直接结算科目,由省社保局直接与省级14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结算业务。在收到各市州上解的资金后,及时向1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重大疾病省级直接结算款。

  在系统建设期间,为确保重大疾病即时结报工作不间断,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在每个月10日前将重大疾病患者诊疗信息详细清单和报销凭证邮寄至各市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各市州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自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通过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省社保局核对费用明细后,及时将应支付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重大疾病结算款上解至省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户。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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