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扩大
本报兰州讯(记者王耀)针对省委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反馈中指出的“乡村两级卫生室部分药品短缺、部分药品价格高于市场价以及药品过期”等问题,4月18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使用“品种、金额”双控标准,严格控制乡村卫生药品价格高于市场价。
据了解,新的规定要求,药品品规或金额比中任意一项超过限定即限制采购,新的双控比例自5月1日起执行并作为累计起始日。乡镇卫生院使用非基本药物品规比由不高于本医疗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总品规的10%增加至20%,金额比由不高于本医疗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总金额的20%-30%增加至45%。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基本药物品规比由不高于本医疗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总品规的10%增加至30%,金额比不高于本医疗机构累计采购基本药物总金额的20%-30%增加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