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辆“黑车”缘何无人认领

时间:2018年04月26日 09:18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本报记者薛巍敏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深度报道

千余辆“黑车”缘何无人认领

  本报记者薛巍敏

  4月16日,兰州市城运处向社会发布公告,要求涉嫌非法运营的各类车辆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90日内,到相关部门联系处理,逾期未处理,将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处置。

  记者注意到,此次进行集中清理的非法营运车辆查扣时间最早可以追溯到2015年6月,最晚至2017年3月,总数达1113辆,已沦为名副其实的“僵尸黑车”。缘何大量车主宁可弃车不顾也不愿接受处罚?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主管部门:“黑车”处理举步维艰

  自有关处理公告发布已过去一段时间,记者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僵尸黑车”处理情况依旧不乐观,目前来接受处理的车主寥寥无几。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兰州市自2015年5月启动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以来,全市累计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4万余辆。其中,仅在2017年交通秩序大整治期间查扣“黑车”达5917辆。

  此次被公告依法进行清理的非法营运车辆多达1113辆,系近3年来市城运处以及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区打非办所查扣的,车辆号牌以本地为主,也包括少量挂外地号牌的车辆。

  “大多数车主都能及时接受相应处罚,而部分非法运营车辆价值较低,处罚金额相对较高,非法运营车辆当事人或等待观望,或不接受处理。”兰州市城运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仍有不少非法运营车辆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理,对这些当事人的行政处罚也无法有效实施。

  究其原因,原来是兰州市对查扣的“黑车”一律按上限处以20000元罚款,一些车辆的本身价值甚至都不及罚款数额。

  “黑车”拒不处理不仅无法让相关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更浪费着大量财政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兰州市城运处曾两次发布公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非法营运暂扣车辆停车场,采购预算总计为1200万元。

  如果在90天公示期后,“黑车”车主仍拒不接受处理将如何“公开处置”?市城运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有两种方式:价值高的依法公开拍卖,价值低的则予以解体。

  然而,“黑车”拍卖与解体的有关流程仍缺乏有关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虽然公开处置方式有着充足的法律法规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但在细化到车辆所有权变更和车辆报废等问题上,如果车主本人不出面仍有不少问题存在。”该名工作人员说,如果车主不出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车辆过户手续还很难办理。

  “黑车”车主:交罚款不如换一辆

  长期以来,随着兰州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和人口迅速增长,兰州市民打车的需求快速增加。但出租车运力却多年没有增加,导致市民出行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巨大的市场空白催生出庞大的“黑车”出现,小崔曾经就是其中一位“黑车”车主。

  “以前跑‘黑车’的时候也是提心吊胆,要是被运管抓住,至少就得掏两万元罚款取回车子,这还不包括从被扣押起开始算的每天40元停车费。”小崔告诉记者,自己的车价值八万左右,要是自己的车被扣,硬着头皮也得换回来。

  不过小崔坦言,对于那些车辆价值只有一两万元,甚至几千元的车主来说,交罚款取回车辆就显得不“划算”了。“对于他们这类车主来说,接受处罚不如重新买一辆来得划算,我周围就有这样的人,车被扣了第二天就从二手车市场买了辆万把块的车重新拉客。”

  记者从一位二手车销售人员那里了解到,在兰州,一般价格便宜的低档车、到限车买家基本上都是跑“黑车”的司机,“他们对二手车最主要的要求就是便宜,两三个月就能回本,即便被扣了也不会心疼。”

  标本兼治,还需多方努力

  早在2015年,兰州启动“黑车”整治行动时就提出,针对长期拒不接受处理的实际,研究建立对非法客运车辆没收、公开拍卖、报废解体等处置办法,从源头杜绝专业非法营运车辆二次流转,进入客运市场从事营运活动。

  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一些问题悬而未决。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应该从法律法规层面完善这类汽车的过户、报废流程,交警、运管、法制办等部门加强联动,协同合作,让“僵尸黑车”处理做到合规合理,并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

  除了在解决已有“僵尸黑车”问题上多下功夫,如何解决市民对出行的需求,从根源上压缩廉价、低端“黑车”生存的空间,也在不断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去年十月中旬,滴滴出行发布的《第三季度全国重点城市交通出行报告》中,兰州、上海、广州位列打车难城市前3名。

  为此,有专家呼吁,兰州市应进一步发展公共交通,认真研究出租、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充分利用新兴的网络约车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出租、客运班线运行组织和运力投放制度。合理安排城市公交运力和调整客运班线,通过增加线路、增开车辆、延长线路开行时间等方式,加强偏远社区、大型综合市场、公共交通不便之处的公共交通建设,减少人们出行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机会和需求。

编辑:郝嘉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