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调整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政策

时间:2018年05月15日 09:4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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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调整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政策

取消5家银行划片承贷和“贷款期限3—5年”限定

  本报兰州讯(记者吕霞)5月14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做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通知》明确,我省用于支持县市区做大做实担保公司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将调整为向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该集团将处理好与财政、担保公司、银行、企业之间的关系,确保10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落地。

  《通知》提出,为加快推进我省特色产业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取消《甘肃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实施方案》中由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农行甘肃省分行、省农信社联社、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5家银行划片承贷的限定,省内有意愿的银行,均可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贷款用途、对象、利率,与县级政府对接,参与发放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在国家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20%”的规定,取消“贷款期限3—5年”的限定,具体期限由承贷银行与企业协商确定。

  同时,将《实施方案》中用于支持县市区做大做实担保公司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调整为向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金控集团”)注入资本金,并从2019年开始,省财政连续4年预算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方式注入,支持做大做强甘肃金控集团。金控集团发起设立的省级融资担保机构,要通过参股或控股市县担保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构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体系,已组建担保机构的市县要尽可能入股参股省担保体系。甘肃金控集团要缜密设计,合规运作,处理好与财政、担保公司、银行、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专业优势,细化工作方案,确保1000亿元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落地。

编辑: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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