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声明

时间:2018年05月17日 10:01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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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声明

  项目名称:省道218线静宁至庄浪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省公路管理局

  施工单位:内蒙古天骄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JZ1标段)、新疆昆仑路港工程公司(JZ2标段)、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JZ3标段)、陕西润辉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JZJT标段)、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JZJD标段)、甘肃万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JZFJ标段)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JZDQ标段)

  交工时间:2011年12月5日

  省道218线静宁至庄浪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已通过交工验收。根据《甘肃省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各施工单位在公示期内存在没有足额发放的情况,调查属实后由业主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发放,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此项费用将于公示后全额退还。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该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存在异议的,请于2018年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办反映。反映情况应该实事求是,有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26日(10天)

  联系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中路248号

  邮政编码:744000

  投诉电话:0933-8713627

  静庄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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