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被列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时间:2018年07月18日 08:23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牛占虎 马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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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牛占虎 马如娟) 根据国家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持续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有关规定要求,国务院确定兰州等全国22个城市正式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我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省商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推动跨境电商基础设施以及相关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为中心,重点推进打造了兰州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兰州海关地方数据分节点、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网购保税场地和兰州铁路口岸新区作业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等一系列跨境电商项目。随着项目的建成投入运营和我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首单业务的落地,我省跨境电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申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2016年11月9日,《中国(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经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国务院11月10日批转商务部研究办理。期间,省市领导多次前往商务部汇报工作进展,并指导兰州市积极开展综试区申建工作,复制推广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共同促进我省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我省已建成两个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其中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主要开展保税备货模式的业务,总建筑面积约567.8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280.15万元;兰州铁路口岸新区作业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主要开展跨境直购模式的业务,总建筑面积约1494平方米,项目投资约700万元。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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