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 吕霞)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的104项证明事项。
这些事项包括,甘肃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遗失登报声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明、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学历证明等。其中学历证明取消后,可通过网络等手段查证核实的学历证明,不再要求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暂时无法查询(高中以下学历信息)或教育部门学历信息无法对接查询的,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落实工作,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安排部署,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