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动员大会在兰州召开

时间:2018年07月25日 15:25 来源:甘肃经济网 记者 王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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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兰州讯(记者 王云祥) 7月20日,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动员大会在兰州召开。会议宣读了“甘肃省第15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领导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和“甘肃省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会议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成勇主持。

  评奖办法规定,全省公民或组织在评奖规定时限内公开发表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估计整理与校注、科普读物、教材、地方志、论文、研究报告均可参加评奖。未公开发表和未正式出版的应用性研究成果,由作者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社科联组织鉴定并推荐,亦可申报参加评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并结项的研究成果,由作者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省评奖办公室审核同意,可申报参加评价,新闻、文学、艺术等学科,只限于理论研究成果参加评价,大事记、人物传记、统计资料、年鉴、画册、评价材料、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翻译的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文章等非学术性成果,不属于评价范围,翻译凡已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属于评价范围。不符合系列论文要求的论文集不能以总成果名义申报,只能以单篇论文形式申报。每次申报参加评价的成果及第一作者的个人成果最多不得超过两项。为表彰省级领导干部对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支持和贡献,对其研究成果设特别奖,并颁发荣誉证书,但原则不超过5名,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4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40项。7月30日前为成果申报、资格审查推荐阶段,11月-12月31日为初评阶段。评奖结束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省委、省政府审定通过后,公布获奖成果名单,并经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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