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按集中采购平台标示价购销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0:26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耀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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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

17种抗癌药按集中采购平台标示价购销

  本报兰州讯(记者 王耀 苏叶)省卫生健康委11月16日印发《关于执行进口抗癌药品省际联盟联合议价结果的通知》,明确甘肃、陕西等14个省(区)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共同完成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国家医保谈判17种抗癌药品目前已全部纳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2018年11月18日起,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按平台标示的价格进行采购和销售。

  通知明确,依据《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议价方案》,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2018年11月30日起执行省际联盟议价结果。对议价成功的药品实行挂网采购,对议价未成功的药品和无特殊原因不申报的药品暂停挂网。议价成功药品全部通过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在11月25日前完成此次进口抗癌药品平台挂网价格调整工作。议价成功药品,已在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的统一执行省际联盟谈判价格,原中标挂网结果自行废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自新的议价结果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通知发布前已采购相关药品的库存消化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起,严格按通知要求做好网上采购,对确需暂停挂网药品可备案采购。在同类进口产品中,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议价成功产品。国家医保谈判17种抗癌药品明细,可登录http://www.gsws.gov.cn/single/11116/76868.html 查询。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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