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青林矿业有限公司岷县番白坡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8年11月23日 09:01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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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青林矿业有限公司岷县番白坡金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甘肃青林矿业有限公司岷县番白坡金矿位于甘肃省岷县锁龙乡西北,矿区面积约1.5577km2。本项目新建6万t/a的采选一体工程,采用平硐-盲竖井开拓方案,矿山服务年限15.9a,选矿方案采用金蝉试剂全泥浸出工艺:二段一闭路碎矿、二段闭路磨矿、浸前浓密-全泥浸出炭浆及压滤脱水工艺,脱水尾矿运至尾矿库干式堆存。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废石场、表土临时堆场,尾矿库(有效库容为64.2×104m3,服务年限为15.9a,尾矿采用压滤干堆,尾矿库总占地面积7.74hm2),总占地面积16.87hm2,产品方案为年产载金炭37.786t/a,含金量为3000g/t,项目总投资10067.17万元,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订),本项目建设为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矿井涌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及矿井涌水设沉淀池循环利用于工程施工,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包括物料运输卸载产生的道路扬尘、物料临时堆场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燃油废气,井巷工程爆破、凿岩等产生的废气和粉尘、混凝土拌合场产生的粉尘。施工期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土石方开挖应及时回填,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运输车辆覆盖篷布;施工场地及道路及时清扫洒水,混凝土拌合站采用二级布袋除尘,井下粉尘、炮烟等采取洒水降尘、强制通风;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井下和地面。井下噪声主要是爆破、开拓凿岩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地面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操作人员劳动防护,合理安排工期等,可减轻和防止施工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及处置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建筑垃圾、地表剥离物和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废石用作尾矿库初期坝建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置,地表剥离物堆放至表土临时堆场。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影响:施工期在进行采选工业场地、各类堆场、尾矿库、办公生活区和矿区道路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破坏了原地形地貌和地表植被,降低区域植被覆盖度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区域植被生物量减少,同时由于地表开挖和植被破坏,加剧了区域水土流失;另一方面施工活动和机械噪声对区域野生动物的栖息、觅食、活动造成一定影响,迫使野生动物向未扰动的地域迁移,造成区域内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下降。

  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工程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方式,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对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堆放在表土堆场,作为复垦时的土源。

  三、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矿井涌水、选矿废水、尾矿渗滤液、生活污水。运营期矿井涌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至矿区东侧的暖水河;选矿废水循环利用,尾矿渗滤液收集后回喷尾矿库,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作矿区洒水、绿化。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井下爆破、凿岩、铲装等产生的废气和粉尘、运输转载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选矿车间破碎和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各类堆场(包括尾矿库、废石堆场、表土临时堆场)产生的扬尘。运营期井工开采采取湿法凿岩,洒水降尘,运输道路和各类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抑尘;选矿车间破碎筛分等工序设置布袋除尘器,选厂内矿石采用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通过采取措施后,粉尘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井下采矿活动产生的机械噪声、矿石转载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选厂破碎筛分球磨等工序产生的设备噪声。运营期采场和选厂通过优选设备,采取基础固定减振,生产车间采取隔声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处置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采矿产生的废石、除尘灰、草木屑、尾矿、生活垃圾和废机油等。运营期产生的废石集中堆存在废石堆场,除尘灰进入球磨工序,草木屑和尾矿渣进入尾矿库,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机油设危废暂存间,外委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运营期矿山井工开采形成地下采空区,诱发地表变形,同时地下水疏干后会造成地表自然植被退化,生物量减少,区域水土流失加剧等影响。闭矿期主要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正效应。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截排水沟,场地绿化,整治塌陷裂缝等。

  四、闭矿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矿山进入闭矿期,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各工业场地的清理、建构筑物及设备拆除和转移等过程也会产生扬尘污染,施工作业破坏植被,工业迹地逐渐裸露,成为新的水土流失源,并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闭矿期对各工业迹地、废石场、表土临时堆场、尾矿库采取压实、覆土、撒播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表层会逐渐稳定,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逐渐减弱,直至与周围环境一致,闭矿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当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及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项目建设会对当地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监控管理措施进行预防、减缓、控制和恢复后,可使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评价初步认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的范围:项目可能受影响的居民、企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网络连接附后),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可在2018年12月6日之前向环评单位索取《甘肃青林矿业有限公司岷县番白坡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补充信息。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2月6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青林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岷县锁龙乡

  联系人:唐培伟                       

  电话: 18609445666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万国港E座3006  

  联系人:李文 

  电话:18293134472                     

  电子邮箱:102838141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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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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