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红心受贿案开审

时间:2019年01月14日 09:16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本报兰州讯(记者 苏叶)1月1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兰州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红心受贿一案。本案将择期宣判。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6年10月,被告人杨红心利用担任兰州市国资委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承揽工程、股权收购、项目运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900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红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意见,杨红心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编辑:关颖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