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扣缴义务人是如何在扣缴客户端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计算税款的?

时间:2019年01月16日 11:27 来源:甘肃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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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全面实施。

  在新税制下,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通过之前的宣传,大家都知道了要想在发放工资薪金时就及时享受改革红利,就要及时给自己的任职受雇单位(也就是扣缴义务人)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从2019年1月发放工资薪金时,各扣缴义务人就要开始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客户端计算和代扣税款,从2月份起,就开始正常申报缴税了。

  许多人关心,自己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如何在扣缴义务人那里实现扣除的?税款又是如何计算出来的?现在小编就带着大家揭开这个神秘面纱,来了解一下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所发挥的作用。

  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界面是怎样的?

  在电脑终端安装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的软件包,根据提示安装完成后,会在电脑桌面找到下面的程序图标,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并输入账号登陆。

 

   

  点开后会出现申报的选择界面 

 

  正常我们现在1月所属期是申报2018年1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要选择2018年旧报表,但我们现在是想对2019年1月发放的工资进行计算税款,所以我们选择2019新报表。点击后进入首页(如下图)。

 

  进入首页之后我们可以按照我们发放工资的月份来选择所属期,如2019年01月。在常用功能中有以下几项: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税款缴纳。点击快捷按钮就可以进入相应的的功能页面。 

 

  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是如何操作的?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扣缴申报的主体流程是: 

 

  1.【人员信息采集】: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我们的单位财务人员首先要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点击进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

 

  为了确保税务部门实现一人式涉税数据归集,软件增加了人员身份信息比对效验功能,财务人员需要将已经录入的人员信息选择后进行【报送】,税务部门后台的数据比对平台会即时与公安部的身份信息库进行核验,随后,财务人员点击界面的【获取反馈】,就可以知道本单位自然人纳税人身份证效验结果。如果提示报送不成功,则需要根据软件相关错误提示,对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和修改,核对无误后再次【报送】【获取反馈】

  当所有人员“报送状态”显示为“报送成功”方可进行下一步的申报操作。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人员信息成功报送后,就可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对已经维护过人员信息的自然人纳税人中的雇员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了。在扣缴客户端显示可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分别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主要通过该模块的【新增】、【导入】、【下载更新】三个按钮实现,不同的按钮有不同的适应情境。

 

  【新增】是财务人员根据自然人纳税人填写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的纸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直接按人逐条录入(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指定专人将纸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录入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电子模板》,按下面的【导入】功能实现),在人员较少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导入】是当企业员工比较多的时候,可以选用这种方式,提高我们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效率。

  财务人员可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菜单下面的任一专项附加扣除的菜单,通过【导入】【模板下载】,来下载专项附加扣除标准Excel模板。财务人员将这个模板提供给纳税人,纳税人在电脑端按照规定填写好信息后,将电子表交给我们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将这些模板归集到一个指定的文件夹下,点击【导入】【导入文件】—选择Excel模板所在的文件夹,即可将文件夹中已归集好的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到客户端中。如果软件提示导入部分信息失败,可以根据软件的提示,对相关的电子模板信息进行核对和修改后,重新导入。

  【下载更新】是对通过远程办税端,也就是“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和电脑终端(WEB端)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到扣缴客户端的按钮。财务人员只要点击【下载更新】按钮,就可以将自然人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并选择由该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到扣缴客户端进行税款计算了。

  有些财务人员有疑问说:我通过【下载更新】按钮无法即时更新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的信息。这个也别着急,因为这个远程办税端的信息不是实时反馈的,会存在1-3天的延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从手机APP(或者WEB端)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保存到“税务云”上的,通过【下载更新】按钮将已经保存在“云”上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到单位的扣缴客户端时,对一些关键信息做了保密处理(扣缴义务人看不到这些关键信息),同时单位也不能修改大家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所以大家也不必担心自己的隐私信息泄露。

  通过【添加【导入的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需要财务人员通过【报送】【获取反馈】,将这些信息报送给税务部门,作为今后专项附加扣除的依据。

  3.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申报和扣除

  当人员信息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完成后,财务人员就可以点击【综合所得】模块,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通过批量导入或者逐人添加的方式录入当月的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了。

 

  注意:在导入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后,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如上图),才能把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带入到工资薪金的税款计算中来。然后,再进入综合所得的申报界面【税款计算功能进行税款计算就可以了。

 

  税款计算后,点击导出,就能够导出公司当月企业员工的工资、相关扣除及应缴纳的税款的EXCEL表了。我们就会发现工资条因为加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而变“长”了,但我们需要交纳的税款却变少了或者不需要纳税了。我们的财务人员就可以按照导出的数据为员工代扣代缴工资。

  这里注意的是:以上操作只是计算出了当月的税款,当月的税款应该在次月再进行申报,所以我们操作到这步就可以了,不要点击申报表报送的按钮,能到次月征收期的时候,在点击申报表报送并缴纳税款。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纳税人通过自然人远程办税端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涉及的夫妻之间扣除主体,相关扣除的分摊比例(100%或50%)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分摊金额等信息一经提交扣缴义务人并以此计算,首次审报税款后在当年度不能变更的(只能在每年的12月份对次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时修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项目),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中涉及夫妻之间扣除主体,相关扣除的分摊比例(100%或50%)及兄弟姐妹之间的分摊金额等项目填写有误,请在扣缴义务人首次通过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审报税款前及时修改或者作废后重新报送!

  【温馨提醒以上图文仅供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参考,具体操作请以最新版本的扣缴客户端软件相关要求和相关政策为准。如果大家对相关政策还有疑问,可以登录甘肃省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关注“甘肃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内容,也可以拨打12366热线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编辑: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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