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财务核算需要,截止2019年6月30日,根据我单位财务报表显示,我单位与以下贵单位存在往来账款事项。请相关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始出入库明细单及发票,自刊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来我单位对账。逾期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对下列单位进行账务核销,不再发生任何账务关系。
询证单位名单:陕西省医药公司、陕西华信、兰州永登医药公司、陕西汉唐公司、西安市医药公司、陕西丰禾、吉林通化、成都新建康(四川通园)、兰州自强公司、祁连山制药厂、江西洪达、深圳建安、酒泉医药公司、陕西新特药、河南华峰、甘肃河西三洲、安徽亳州、酒泉制药厂、安徽华源药业、陕西华科、凯达公司、兰州执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金友 曹开霞 吴琴琴
联系电话:13099375210 18709370100 13909379286
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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