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诉讼活动有关事项

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7:22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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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日前,省高院决定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有关诉讼事项。

  据悉,依照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有关通知,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开庭、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时间由各级法院另行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交叉传染,群众如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可优先选择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百度上搜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者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tiaojie.court.gov.cn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首页面后,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当事人手机app,完成实名注册后可在线申请诉前调解。

  立案、查询案件可通过“甘肃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甘肃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方式办理。在微信端微信小程序界面搜索甘肃移动微法院,或者扫描二维码,通过实名认证注册后,既可在线办理网上立案等业务。如需联系法官、查询案件、程序性诉讼咨询可通过当地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信访人员如有信访诉求,可通过来信或来电方式反映,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及时分流处理并进行反馈。对于不便于网上开展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诉讼材料等以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并在邮件上分别注明“邮寄立案”“邮寄申请再审立案”“邮寄申诉”等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确需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等防护措施;体温异常的,先行就诊;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法院安保人员说明,如有隐瞒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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