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融系统联合发力促进金融支持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

时间:2020年02月25日 19:29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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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联合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外汇局甘肃省分局、甘肃省金融监管局,日前制定印发了《甘肃省金融支持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大信贷支持、提供差异化融资便利等八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意见》提出,对列入全国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甘肃企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其合理信贷需求提供全额信贷支持,原则上贷款办理时间不超过24小时;对列入省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省内企业,要主动对接,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贷流程,高效便捷提供与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需求相适应的信贷支持,原则上贷款办理时间不超过48小时。

  疫情防控期间,对卫生防疫、医药生产、医疗器材、医用基础设施、重要生活物资等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企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细致了解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简化审贷流程,提高放贷效率,支持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便利,推出单列防疫信贷计划、灵活安排展期续贷、实施信贷管理宽容、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举措,进一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对发展前景较好但受疫情影响遭遇短期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在自身能力承受范围内对疫情期间发生的利息及其它费用予以适当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一行一策"原则制定内部操作办法。对没有列入国家、省级名单的疫情防控企业和因疫情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多方合力推动全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下降0.5%。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相关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并适当增加担保额度,做好延保、续保等配套担保服务。对确实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及时核销代偿损失。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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