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甘肃恒裕方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面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权益及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甘肃恒裕方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转让人,甘肃恒裕方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面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甘肃恒裕方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甘肃恒裕方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债权转让明细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名称 |
借款合同编号 |
保证合同编号 |
保证人名称 |
转让基准日2020年2月29日债权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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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利息 |
本息合计 |
||||
白银德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6)043号 |
(2016)043 |
白银同仁家禽养殖有限公司、白银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勇、蔺光磊、黄金伟、李艾静、张振中 |
4929912 |
879348.68 |
5809260.68 |
白银德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6)043-1 |
(2016)043 |
2000000 |
356628.04 |
23566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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