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7:06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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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8月3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以专项立法决定形式细化拓展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职责、案件范围,明确规范了检察机关与行政、监察、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决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办案职责、调查核实、诉前检察建议、跨区域公益诉讼、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规定。除明确检察机关要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外,结合我省实际,还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应当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网络侵害、乡村振兴、扶贫攻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新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决定》还明确,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军地互涉公益诉讼案件中,要加强与军事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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