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疗保险报销病种新增5种精神障碍类疾病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1:20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耀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近日,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明确提出省直医疗保险新增5种精神障碍类疾病。

  《通知》明确,新增的5种严重精神障碍类疾病为: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符合以上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须填报《甘肃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表》,连同相关申报资料报送至兰大二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3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中一家进行申办。认定通过的,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医疗机构。

  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实行年度限额管理,限额在一年内有效,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经认定享受特殊疾病门诊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诊治、购药,凡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诊治、购药费用不予补助。特殊疾病门诊一次处方给药量最长不得超过30天,因特殊原因外出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须填写《甘肃省省直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超量带药申请表》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可开具最长不超过180天的药量处方。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