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进万家暖民心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0:2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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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使命 聚同心 促巨变】

  

——甘肃省推进医保扶贫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脱贫攻坚战中的“拦路虎”“硬骨头”。自2018年11月挂牌成立以来,省医疗保障局主动担当、尽锐出战,按照“基本医疗有保障”的要求,对标国家医保扶贫标准,明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参保资助全落实、医保待遇全享受、实现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作为医保扶贫的硬任务、硬指标,举全部之力,压茬推进医保扶贫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参保是群众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是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途径。“对此,我们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作为医保扶贫的首要任务,以扶贫办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基础,在参保缴费期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动员参保,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对扶贫系统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时纳入参保,截至今年9月,全省574.9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参保全覆盖。”省医保局副局长谢宝成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了帮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轻参保群众的经济负担,省医保局对困难群众参保实施当月参保、次月资助的参保资助政策。具体资助标准分为全额资助和定额资助两类。其中全额资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今年全额资助标准为250元。定额资助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今年定额资助标准为不低于50元。同时,加大与扶贫大数据系统比对力度,及时将动态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时纳入参保,确保不落一人。

  全省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后,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待遇保障,发挥医保扶贫梯次减负功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的负担。其中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是实行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医保待遇政策。给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统一由省财政予以拨付。大病保险有倾斜,是全省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居民降低50%,分段补偿比例较普通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上不封顶。医疗救助有托底,是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不低于70%救助比例实施救助。“两州一县”及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5%。

  “今年截至9月,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9.14%,正是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驾护航,才使一些濒临绝望的患者家庭重新找到了生活希望。”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中杰告诉记者。

  为了方便群众报销,省医保局利用职能整合优势,大力推进“一站式”结算,花大力气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打通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个信息系统,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一窗口”办理。去年以来,全省具备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一站式”结算,并将具备“一站式”结算功能作为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患者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即可出院,既保障了贫困群众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又方便了群众的看病就医。

  据金中杰介绍,针对很多农村群众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看病取药不方便的问题,全省各级医保部门通过联通网络、安装系统、配置刷卡器、强化操作培训等措施,强力推动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工作,实现了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在家门口享受“看病报销”服务。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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