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两轻一免”处罚清单

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1:1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房惠玲 通讯员 张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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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 通讯员 张立术)日前,省应急厅印发《“两轻一免”处罚清单》,形成全省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总体构成全省应急管理部门“两轻一免”清单。

  《清单》明确,对非安全生产重点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免责协议,且从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处后立即改正的;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纠正,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配合协调较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检查发现后能及时改正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及时给予改正的;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查处并立即改正的,可以从轻处罚。对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事故风险告知、风险辨识评估等七大类20项轻微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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