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摧毁一利用网络非法销售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7:4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海琴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海琴)近日,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远赴贵州、重庆、辽宁三省,经过20天艰苦奋战,成功破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4起,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体9只、死体1只,三有保护动物5只,摧毁了一个利用网络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11月6日,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获取一条重要线索:有人通过网上交流群,多次贩卖、出售苍鹰、猎隼、红隼等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得知消息后,该分局立即抽调刑侦、治安等部门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行动。11月16日,专案组分别在兰州和临夏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陆某、邵某抓获,当场缴获欲通过快递寄送的红隼1只,随后又在陆某租住的七里河区龚家湾某招待所现场缴获苍鹰5只。11月18日,专案组民警在重庆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查获疑似苍鹰1只。11月19日,专案组民警又在辽宁省成功抓获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技术手段在其手机已删除资料中提取到相关证据。经调查,其购买的红隼已死亡。11月21日,专案组民警又转战贵州,在贵州省遵义市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红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当场在其家中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蓝和尚鹦鹉2只,三有野生动物竹鸡5只。至此,一个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被摧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本案其他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缉中。

编辑:李兆洲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0500034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