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印发

时间:2021年01月06日 17:55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房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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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1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推动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办法》明确,惠民殡葬政策的免费对象是户籍在甘肃省内且死亡后实施火化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在甘肃省内实施火化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到实施火化的低收入群众。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可享受普通殡仪车辆接运遗体费用、殡仪馆3日内遗体暂存(冷柜)费用、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用、3年内骨灰寄存费用、200元以内可降解的骨灰盒或骨灰容器1个。超出免费项目范围或选择其他殡仪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不在免除之列,应由逝者直系亲属(监护人)或相关机构按规定标准支付。

  惠民殡葬政策申请审批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实行殡仪馆“一站式”免费结算服务,实现“身后事最多跑一次”。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网上申请审批“一站式”结算服务。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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