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5项建议被国务院税则委采纳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15:57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王耀 通讯员 张维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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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每年将为甘肃省相关企业节约成本约200余万元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 通讯员 张维婧)记者从兰州海关获悉,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兰州海关“为超细铁粉增设税目”“为集成电路焊线机、塑封机等多种生产设备降低进口税率”等5项建议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采纳。该5项关税政策调整后,预计每年将为甘肃省相关企业节约成本约200余万元。

  

  

  据了解,2020年,兰州海关进一步拓宽思路,深入走访关区重点税源企业、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深入了解,广泛收集基层税政建议素材近30个,最终向海关总署报送税政调研建议18条,较2019年度增长5倍。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积极争取相关税收政策调整,有效释放政策红利,缓解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截至目前,兰州海关共计7项税政调研建议被国务院税则委采纳,已累计为甘肃企业节省资金数千万元,为推动甘肃省外贸高质量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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