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彦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12:39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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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原副主席李彦龙(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经甘肃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酒泉市检察院依法向酒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彦龙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酒泉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彦龙在担任永登县县长、县委书记,兰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及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资金结算、土地使用权转让、就业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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