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兰州施行新修改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6:19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牛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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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牛占虎)2月24日,记者在兰州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修改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2016年7月1日施行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适应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上位法的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些内容与《民法典》的规定不一致、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滞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措施有待完善。新修改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共84条,立足解决物业管理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从立法的目的、适用的范围、主管部门的职责、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等作出规定;同时,围绕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理清了职责,明确了要求,界定了罚则。《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兰州市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本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30日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会议通过2016年4月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编辑:李兆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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