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3月23日,下述借款人、担保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已严重违约。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岗支行(原兰州市城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拱星墩信用社)特公告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岗支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岗支行
2021年3月29日
图表详见当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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