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鼓励利用年休假错峰旅游

时间:2021年05月26日 09:32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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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据悉,2012年1月实施的《甘肃省旅游条例》已明显滞后于我省文化旅游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的现实需求。对此,《条例(修订草案)》对旅游规划与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发展与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旅游者权利保障和安全保障、旅游管理与监督、旅游纠纷处理等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同时增设了发展扶持乡村旅游、文旅康养等相关内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鼓励和支持依托红色资源创新开发红色旅游产品培育红色旅游品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实现旅游公共服务覆盖社区和乡村;鼓励企事业单位在节假日开放停车场所,满足游客需要,鼓励利用年休假错峰旅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预警制度和旅游警示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旅游安全警示信息,在旅游高峰期,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加强主要旅游通道的交通疏导。

编辑: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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