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一片蓝天——全国设区市首部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地方性法规诞生记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09:3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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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

  陇南是劳务输出大市,目前该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5000多名,部分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监护责任得不到有效落实。

  这一问题,陇南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在关注。5月28日,随着《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的审查通过,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将被逐一解决。据悉,这是全国设区市首部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陇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建平告诉记者,留守儿童在亲情关爱和生活、教育、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有效加强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亟需出台一部法规对此进行规范。

  为此,2017年初,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就将此列入了立法计划。4月立法工作全面启动,随即开展调研,委托民政部门起草草案初稿,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察,汲取经验做法,广泛征求意见。2018年5月组织专家论证,2019年5月第二次组织立法调研,2020年6月,《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12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来陇南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调研。今年3月12日,陇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三审通过了《条例》,5月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陇南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编辑: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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