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0.38亩土地两村民博弈14年 镇原县法院执结一“骨头案”

时间:2021年06月15日 17:31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日报 苏海琴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财经/金融

  甘肃经济日报镇原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苏海琴)4月27日,镇原县法院和解执行掰扯14年之久的焦某甲与焦某乙土地纠纷“骨头”案。

  2007年,焦某乙因其租赁的土地呈长条形,修建庄基宽度不够,遂以其中的0.48亩土地与相邻的焦某甲0.38亩土地进行互换。后焦某乙以焦某甲欲将所兑换的土地转让他人建宅为由,强行耕种了该0.48亩土地。矛盾一触即发,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焦某甲诉至镇原县法院,经两次审理,判决焦某乙返还焦某甲0.38亩土地。案子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开启“互怼模式”。执行干警多次从中斡旋调解,无奈何双意见分歧较大,甚至扬言要采取极端过激手段。为防止矛盾激化,案子不得不中止执行。

  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期间,镇原县法院对该案再次进行督办。执行干警先后共组织焦某甲、焦某乙沟通协商19次,单独做工作17次。2021年4月,执行干警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再次来到引发两家矛盾的那块0.38亩土地,划界、确定归属,主持双方签订协议,支付补偿款,对这起旷日持久的纠纷做了最后了断。

编辑:刘琼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