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实施

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31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吕霞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6月20日记者获悉,《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预案》提出,对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等,省森防指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森防办报告。

  《预案》明确,森林草原火灾分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四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必要时可报请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予以协调和支持。对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等,省森防指应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森防办报告。

  《预案》提出,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查清受威胁村社、林场及重要设施分布情况,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保障条件。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对在火灾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编辑:刘琼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