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调解新模式 让劳动者维权更便捷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2:30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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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济日报庆阳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海琴)近日,庆阳中院、庆阳市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启用市县(区)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印章的通知》,标志着庆阳法院和工会联合设立的九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全部正式运行,将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维权平台。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依法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降低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2021年4月15日,庆阳中院和庆阳市总工会决定在市县(区)两级法院、工会建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并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法院、工会积极响应,在短时间内相继挂牌成立了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据悉,该工作室由工会选聘的调解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和工会共同协调场地设置及日常管理,工会指派的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并在诉后为涉案职工做好释法答疑、心理疏导等工作,法院针对具体案情做好调解指导工作。工作室解纷模式打破了立案为界的固有调解思维,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各阶段。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委派给工作室调解。对诉前委派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选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诉中委托调解成功的,根据当事人需要可由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对经工作室调解无果的案件,梳理好调解过程中的无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形成诉调无缝对接机制。

  据了解,“法院+工会”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及保障作用和工会组织服务职工、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诉讼全程,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化解纠纷合力,从而更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更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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