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搬进”村委会 54起纠纷一次性妥善化解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9:30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海琴
0
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甘肃经济网  >  甘肃新闻

  甘肃经济日报平凉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海琴)近日,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利用巡回审判方式,一次性妥善化解54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

  2016年5月1日,在花所镇周柳村村委会见证下,该村54户村民与关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54户村民将其承包的山地流转给关某用于退耕还林,期限从2016年5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关某于每年向村民支付流转费。关某支付两年流转费后,因亏损等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土地流转费。54户村民遂向崆峒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关某向原告支付拖欠流转费及滞纳金。

  崆峒区法院受理该系列案件后,为方便群众诉讼,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集中开庭审理。

  7月1日,承办法官来到周柳村村委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原告的诉求和被告的意见以及存在的困难。在摸清案件症结和原告诉讼目的的基础上,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协商解决纠纷。经法官耐心劝导,原告方均表示合同可继续履行,但被告需及时支付流转费,关某承诺将在限期内付清所欠流转费,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54起纠纷顺利化解。

  崆峒区法院将法庭搬到村庄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就地化解各类涉农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源头化解、就地解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编辑:徐莉萍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甘肃日报社每日甘肃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甘肃每日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网站所有的经营业务、内容更新和技术维护

本网举报电话:0931-8150196 举报邮箱:gansudaily@163.com 甘肃日报社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

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06001 ICP备案号:陇ICP备10200408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06000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2806153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