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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庆阳智霖大厦及豪庭春天小区 11套商业用房抵债资产权益的处置公告

 2021/10/18/ 10:0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拟对庆阳智霖大厦及豪庭春天小区11套商业用房抵债资产权益进行处置。

  (一)庆阳智霖大厦13,502.18平方米商业用房抵债资产权益

  庆阳智霖大厦系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对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债资产,原所有权人为庆阳智霖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6日作出2019甘执03号之九《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7号的智霖大厦商业用房抵偿中国信达甘肃分公司债务76,217,120元。上述财产所有权以裁定送达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时起转移,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智霖大厦总建筑面积13,502.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1102956号,占用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西国用(2004)第2458号。智霖大厦建成于2008年,总高8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7层,框架架构。

  (二)豪庭春天小区11套合计10,248.72平方米商业用房抵债资产权益

  豪庭春天小区11套商业用房系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对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抵债资产,原所有权人为庆阳市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作出2019甘执03号之十、2019甘执03号之十一等11份《执行裁定书》,裁定将位于庆阳市西峰区安化东路豪庭春天小区1-101(建筑面积3,128.05㎡)、1-104(建筑面积1,778.43㎡)、2-102(建筑面积3,165.78㎡)、4-1010(建筑面积151.82㎡)、4-1016(建筑面积5.13㎡)、4-2010(建筑面积235.69㎡)、4-2011(建筑面积437.48㎡)、4-3010(建筑面积235.69㎡)、4-3011(建筑面积437.48㎡)、4-4010(建筑面积235.69㎡)、4-4011(建筑面积437.48㎡)共计11套商铺(建筑面积合计10,248.72㎡)抵偿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债务88,004,574.00元。上述财产所有权以裁定送达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时起转移,尚未办理过户手续。11套商业用房均为分布在豪庭春天小区1#、2#、4#楼1-4层不同楼层的临街商铺。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良好的资信及资金实力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中国信达甘肃省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徐经理 0931-8866291 18919133128 陈经理0931-8823332 18919031388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甘肃金融国际大厦25楼

  邮政编码:730030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31-8869100

  电子邮件:zangzhaoyuan@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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