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原县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有力支持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信访工作便捷高效的新路子,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建立和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新方式,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搭建起了“连心桥”。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
做好示范引领的“运动员”
落实领导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的关键。解决了“谁来办”的问题。县委、县政府认真阐释“守一方热土,保一方平安”的使命,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压紧压实信访工作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案、信访接待日等制度,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解决了“怎么办”的问题。为了从根子上减少群众上访,变“群众跑路”为“领导跑腿”,真正让领导干部“沉下去”。按照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和部门的分工,建立县级领导到分管和所联单位定期开展下访制度,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多的地方去理顺情绪;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从而使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就地得到解决。
建立健全信访矛盾化解机制
做好社会治理的“疏导员”
实现“三个转变”。变“坐等上访”为“积极下访”,建立县级信访部门、乡镇定期派人到村(社区)巡回接访制度,把信访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构建全覆盖的信访工作网络;变被动应对为主动作为,深入村组调研,及时获得预见性的信访信息,超前做好信访预案,把握主动性;变单一处理为综合治理,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参与信访处理工作,合理配置各部门的资源,积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群众志愿者等第三方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形成“大信访”的格局;做到“四个结合”。将信访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发挥人民调解的特殊作用,把群众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在村一级,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将信访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为其排忧解难,杜绝信访源;将信访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定期公开政务村务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将信访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相结合。制定了《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实施方案》,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活动,集中解决社会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棘手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揪心问题。
建立健全信访流程畅通机制
做好事心双解的“裁判员”
为确保群众的“心声”和“呼声”能够及时“传上来”,把政府的“想法”和“计划”及时“传下去”,做到上下畅通,衔接无隙。发挥网上信访的主渠道,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做好“四率一占比”工作,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参评率、群众满意率均得到不断提升,引导信访人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表达诉求,网上信访格局已逐步形成。充分运用智能化技术手段,完成县委书记、县长信箱与信访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与政务热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网上信访业务深度融合,大力推动网上办理、网上回复、网上督办、网上考核,积极打造网上信访主渠道,让信访工作更智能。多措并举治理重访化解积案,提升案件办结率。一抓工作措施。县信联办逐案研究部署工作措施、化解方案;对重点案件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逐案交办化解,全力攻克了一批重复积案。二抓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初信初访工作受理、回复、转办、督办、审核等程序,促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的问题,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深入分析信访问题产生的政策原因,针对性地加以完善和落实,推动个性问题单独解决、共性问题成批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重访积案增量。三抓督查问效。充分发挥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作用,靠实了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切实做到问题排查不细致不放过、化解措施不到位不放过、信访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
坚持把规范信访秩序同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结合起来,依政策按程序办理信访案件。突出“宣传”这条主线。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甘肃省信访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接访办访程序,提高接访办访工作水平。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为群众发放《信访手册》《网上信访操作指南》《依法逐级走访指南》《上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宣传资料,以简单易懂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信访法规制度和逐级走访、依法维权等知识,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合法理性表达诉求。突出“依法”这条准绳。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职能,建立健全综治、信访、公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非正常上访化解预警机制,坚决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障了正常信访秩序。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核机制
做好责任落实的“评审员”
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了《镇原县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建立了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为目标的考评体系,促使基层党委政府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做到“三个落实”和“一个追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属地管理;落实首接首办的原则。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信访矛盾纠纷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信访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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