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2021/11/24/ 11:34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燕春丽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11月2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在部分行业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此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试用建设单位,须为环保信用或甘肃省社会信用等级诚信、良好的企业。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要内容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书面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在作出批复决定后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否符合批复条件、是否存在虚假承诺等进行复核,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督执法检查,监督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承诺事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构建了“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社会氛围。

  此次的告知承诺改革能够解决群众反映审批耗时长、环节多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改革的成果;能够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把行政管理的工作重心从严格审批调整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够减少企业成本,同时也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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