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归还时可以索要报酬吗?

 2022/05/10/ 10:24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苏叶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5月4日下午,兰州出租车驾驶员盛正梅驾驶出租车行驶至七里河桥水岸天城小区附近时,搭乘两名男性乘客前往洄水湾锦绣半岛小区北门,两名男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其中一名乘客将随身携带的黑色男士手包遗留在后排座位靠背的缝隙处,当时盛正梅并未发现后排座位上遗留的手包。

  之后,她便开车掉头行驶了大约700米,准备接下一名乘客上车时,乘车女乘客才提醒了盛正梅,后排座位上有一个黑色男士皮包。盛正梅打开手包,发现里面有一沓现金。她立马又将手包拉链拉上,原封不动地放在储物仓内。当日下午5时左右,正在交接班的盛正梅接到了失主王先生的认领电话,称自己有一个黑色手包落在了出租车上,里面装有7900元现金以及银行卡、身份证等。与失主认真核对好包内的财物信息,盛正梅与王先生约定好次日一早前往公司进行交接认领。

  生活中经常会有人丢东西,却不是人人都拾金不昧。那么,在路上捡到东西归还时可以索要报酬吗?如果不归还犯法吗?归还前又丢了要承担责任吗?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以案说法。

  记者:在路上捡到东西归还时可以索要报酬吗?

  姜律师: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要支付必要费用,但是酬金应该在合理范围内支付,不可以漫天要价。《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失主在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捡到东西不愿意归还的,则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失主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拾得人捡到失物,归还失主,可以要求失主偿还因此而支出的相关费用,比如拾得人为了找寻失主支出了电话费、交通费等,是受到法律支持的。另外,如果双方在事前有关于酬金的约定,就是一种合同行为,双方都应该遵守约定,否则视为违约。如果双方事前没有约定,由于失主不愿支付酬金,拾得人拒绝归还失物,因此对失主造成损失的,拾得人需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捡到东西不归还犯法吗?

  姜律师:如果拒绝归还失物,会构成侵权。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拾得人拒不交还遗失物侵犯了失主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记者:如果失主不愿支付拾得人要求的保管费,拾得人可以自行处置捡到的失物吗?

  姜律师:不可以,拾到失物后应妥善保管,不管是丢失,还是毁坏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由此可见,拾得遗失物时,需要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返还遗失物前,应妥善保管遗失物,保管不善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姜律师提醒,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拾到的财物交还失主或者有关部门,这一直被视作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基本的行为规范。法律为行为准则提供了底线,但在生活中,我们仍然需要以更高的道德标准来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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