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

 2022/05/30/ 09:44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房惠玲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房惠玲)日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规范。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

  《办法》提出,报告主体的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必要时有权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涉及未成年人监护缺失事项的,应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各级政法委、网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共青团、妇联、残联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受理报告、答复等相关工作。接到报告后,接收单位应当立即受理,依职权开展调查、核实、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调查、核实、处置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