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存风险 购车需谨慎

 2022/09/01 08:5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2019年初,马某想购买二手车辆,经朋友介绍后添加二手车商高某的微信,高某向其推荐了一款凯迪拉克的抵押车辆,因该车辆价格是正常二手车价格的一半,马某同意购买,并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高某支付了14万元购车款,2019年10月高某将凯迪拉克车辆交付给马某。2021年5月,抵押公司行使抵押权,将车辆从马某处收回,马某遂找到高某要求返还14万元购车款,高某表示同意返还14万元购车款并写下承诺书,2022年马某向高某催要购车款未果,遂起诉至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天水郡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马某与高某之间的车辆买卖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成立合法有效的车辆买卖合同关系。涉案车辆已被抵押权人取回后,被告高某承诺返还14万元购车款,故对原告马某要求返还14万元购车款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马某在明知涉案车辆为抵押车的情况下,低价予以购进,应当承担合同过错责任,故对于原告马某要求承担资金占用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近年来,二手车买卖市场日益繁荣,不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带来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买卖二手车有什么风险?如何规避?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以案说法。

  记者:没有过户,二手车买卖合同生效吗?

  姜律师:没过户合同不生效。二手车的交易,存在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二手车买卖中,过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二手车买卖合同里要针对车辆过户做约定,如果车辆没有过户就直接签订合同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车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买二手车必须过户,私下签订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对抗第三人的。

  记者:买卖抵押车有什么风险?

  姜律师:最大的风险就是无法过户,购买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一旦发生事故会非常麻烦。抵押车虽然价格低廉,但购买抵押车存在风险,建议买受人进行二手车交易前要到车辆登记机关查询车辆档案信息,明确车辆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若明知是抵押物仍然购买时,建议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车辆被抵押权人取回时违约责任问题,避免发生钱车两空的情形。

  记者:交易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

  姜律师: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中,大多是因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引起。对卖方而言,应当审慎对待所出售二手车的基本情况,尽其所能查询该车辆的基本情况。对掌握到的车辆情况,在出售车辆时向购车者如实告知,如有条件可提供书面证明,以确保自己尽到相应的告知义务。如未向购车者如实告知车况的,则可能构成欺诈,存在向购车者承担“退一赔三”的风险。

  对买方而言,查看车辆时建议主动询问车辆是否有剐蹭、维修、事故等基本情况,并要求卖方予以明确的答复,如有条件的,可以要求卖方提供书面答复。车辆交付前必须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否则交付后购买者发现交付车辆不符合同约定,存在举证不能而无法索赔或维权的风险。

  记者:二手车交易如何规避风险?

  姜律师:没有“两证”的二手车不要买。车辆登记证,不需随车携带,但却是车辆登记、转让、抵押等的必要证件。行驶证,随车携带,一般年检、购买保险等的时候需要出示,虽然两者均可确定车辆登记所有的情况,却具备不同的功能。二手车买卖过程中,如果卖方不能出示这“两证”就要小心了。还应保存好购车合同,这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也要和车一起过户,要知道交强险“随车不随人”,商业险“随人不随车”。如果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公司不是同一家、二手车买卖只卖车而未卖车牌号、原投保是用原车牌号码购得等情况,保险未过户将不仅仅是商业险该不该赔的问题,而是找谁赔的问题。

  记者:自交车之日起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是否与原车主无关?

  姜律师: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该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未及时过户的情况下,原车主仍然可能会承担一些法律风险。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已经出售的二手车未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违章记录责任应由原车主承担。而且,由于车辆的归属权不是新车主,所以上不了保险。如果保险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主没有赔偿能力,原车主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进行车辆转让时,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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