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小县大城”发展格局——民乐县扎实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纪实

 2022/09/23 10:29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郑朝华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郑朝华 通讯员 王鹏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近年来,民乐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甘肃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历史性机遇,通过“大搬快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均衡发展,加快形成“小县大城”发展格局。

  科学谋划论证 “要搬谁”

  民乐县地处青海北部-甘肃西北部断裂带上,地震活动频繁。同时,仍有78个村1.7万户6.9万余人居住在海拔2400米以上的生态脆弱、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差,发展致富瓶颈较多,巩固脱贫成果难度大。

  今年以来,民乐县坚持把生态地灾搬迁作为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力抓手,作为富民强县的根本路径,立足县域经济发展总体定位,结合乡村振兴建设,编制完成生态地灾搬迁3年总体方案和2022年工作方案,将8个镇的78个村1.7万户群众纳入地震灾害危险区搬迁范围。

  “说了就办,定了就干。”104个单位2075名干部下沉村组一线深入宣传扶持政策,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购房价格、贷款政策、奖励补助、土地权属等问题,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生态账”“发展账”,引导群众打消思想顾虑,提高搬迁积极性。

  同时,成立10个指导组、10个督导组,对各镇生态地灾搬迁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跟进督导,全力保障生态地灾搬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坚持精准施策 “怎么搬”

  为了让群众利益最大化,民乐县严格落实省上“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要求,本着知情自愿、公平公正原则,经过精准摸底和反复论证,因村因户制定差异化补助政策,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条件复核、分级审查、签订协议、贷款办理、补助资金发放、房款收缴、搬迁入住、拆旧复耕复垦、户籍民政社保迁移接转等“十步曲”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生态地灾搬迁工作。

  民乐县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重点摸排搬迁户数、人数、经济状况、住房现状、搬迁意愿、安置方式等基本情况,全县共报名1.53万户,按照个人申请、条件复核、分级审查等程序,最后确定2022年8675户、33861人实施生态地灾搬迁。

  统筹富民强县 “搬到哪”

  民乐坚持把“三个示范(区)园”作为承载产业、集聚人口、安置就业的重要载体,按照“基础设施集中建设、农民群众集中安置、公共服务集中配置、特色产业集中布局”模式,集中更多要素和资源,促进产业配套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注重规划先行,民乐紧盯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地”目标,经过反复调研论证,确定“两城八镇五十村”五年乡村振兴规划、2022年“三区三镇三十村”乡村振兴建设方案和“两城三镇”生态地灾搬迁安置点,投资31.6亿元,规划实施生态地灾搬迁安置点10处,全力推进公共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设施条件,完善县城商贸市场、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同时,统筹推进发展类村庄建设,对50个发展类村庄进行风貌改造提升,创建10个省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和20个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同步推进县城、小城镇和中心村联动发展。

  完善保障体系 “后续发展”

  搬迁群众的后续生产生活和就业怎么办?“稳得住”才是目标,借鉴陕西安康等地社区安置、产业支撑、社区管理等先进典型经验,民乐合理谋划布局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综合服务体系等各项工作。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注册成立乡村振兴投融资公司,通过“先流转、后整治”等方式,实施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10万亩,打造以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等特色产业为主的冷凉经济产业带。采取“产业带动、服务创收、资产盘活、入股分红、实体带动”等模式,以南古、三堡、六坝三个镇为试点成立劳务服务公司,将污水管网、生态地灾搬迁安置楼、高标准农田建设、道路绿化养护等小额简易工程发包给劳务服务公司,带动群众务工,增加村集体收入。

  同时,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在聚集区城镇成立社区,研究制定《民乐县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关于社会保障建设及社会治理的意见》,将生态地灾搬迁群众稳步纳入社区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研究制定《民乐县2022年生态地灾搬迁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城乡均等化实施方案》《民乐县生态地灾搬迁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实施方案》,统筹养老、低保、住房、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政策措施,将搬迁人口纳入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确保所有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