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驾”当心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3/01/13 09:34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记者 苏叶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苏叶

  案例:2022年6月3日中午,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鲁某开车前往兰州市红古区一家酒店与好友张某等人聚餐,席间觥筹交错,鲁某喝了约六七两白酒。当日下午,鲁某觉得自己不胜酒力,遂将车辆留在酒店门口的停车场,然后打车至张某家中休息,一觉睡到第二天早晨。6月4日上午9时许,鲁某虽然自觉有些微醺,但认为已经过了一夜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前往停车场取车,然后驾车返回西固,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被交警查获,当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鲁某认为自己已经休息了一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可能这么高,于是要求重新检验。当天中午经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鲁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86.03mg/100ml,依然属于醉酒驾驶。2022年9月,检察机关以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对鲁某提起公诉。

  兰州市西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鲁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结合鲁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鲁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鲁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会深刻吸取教训,保证绝不再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那么,醉酒后休息了一夜,第二天能否驾驶机动车?隔夜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喝完酒睡一觉真的就没事了吗?我们邀请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的姜剑霄律师来为我们以案说法。

  记者:醉酒后休息了一夜,第二天能否驾驶机动车?

  姜律师:醉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最好也不要开车。因为法律对醉酒驾车的认定并非以喝酒与驾车的间隔时间为依据,也不以驾驶人自身感觉是否酒醒为判断标准,而是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认定标准。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因此,判断是否构成醉驾关键不在于饮酒行为是否是“隔夜”,而是要看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记者:隔夜醉驾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姜律师:危险驾驶罪系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明知自己醉酒依然驾驶机动车。而间接故意是行为人对于犯罪结果持放任态度。过多饮酒会导致长时间处于醉酒状态,这是基本常识。虽然休息了一晚但并不代表血液中的酒精完全挥发,早上醒来应当能够意识到身体仍处于醉酒状态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上述案例中的“隔夜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对于隔夜休息的行为也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姜律师提醒,醉酒驾驶不以饮酒后的时间长短来判断,而是以醉酒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断。然而每个人的体质、代谢酒精的能力不同,导致酒精在人体内消解速度不一样。饮酒后第二天体内未消解的酒精,仍然可能构成醉驾,从而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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