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公安局丰台派出所举行“11.17”系列盗窃案被盗财物发还仪式

 2023/01/13 15:3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1月6日上午,泾川县公安局丰台派出所举行“11.17”系列盗窃案被盗财物发还仪式,集中展示“飓风行动”开展以来打击侵财犯罪所取得的丰硕战果,向群众发还财被盗电动车8辆。泾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郑长荣同志、丰台镇党委副书记吕新峰同志参加了发还仪式。

  丰台派出所所长史永钢同志首先介绍了“11.17”系列盗窃案的案情。2022年9月份以来,泾川县丰台镇西头王村村民尚某、王某报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丰台村村民王某报称自己放在门口的玉米被盗。接报后,丰台派出所对案情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对案发地视频监控进行了调取,并对玉都、党原、红河、荔堡等附近乡镇盗窃案件进行串并分析,缜密研判,经多方调查取证,发现丰台镇杨涝池村村民何某1、何某2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22年11月17日和11月27日将两人成功抓获。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何某1、何某2交代,自2022年9月份以来,两人疯狂结伙作案,先后在镇原县屯字镇、泾川县丰台镇、红河乡、党原镇、荔堡镇盗窃电动车8辆,涉案价值24000余元。10月份以来,两人先后流窜至泾川县丰台镇、玉都镇、党原镇盗窃20余户农户玉米棒子3800余公斤,价值9700余元。

  “这些赃物背后,是公安民警的努力付出。”

  “我这崭新的电动车被偷后,以为没戏了,不出几天接到民警电话,告诉我案子破了……”

  受损群众尚某激动地说:“从这些盗窃案的破获上可以看出,丰台派出所能够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是一支能够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是我们老百姓值得信赖的公安队伍,我特此制作锦旗一面表示感谢。”

  民警将被盗车辆逐一发还给受损群众时,他们相互热议开来。一些受损群众对公安机关能够快速破案、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给予高度评价,喜出望外纷纷握手致谢,甚至鞠躬致谢,对公安民警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的不懈努力,大家以自己的方式表达由衷的谢意。

  最后,郑长荣同志强调,此次发还仪式展示了县局打击侵财类犯罪的成果,表明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泾川县公安局将继续用忠诚担当守护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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