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8月1日起施行

 2023/06/01 09:23 来源: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 张栎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张栎)5月31日,《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甘肃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一项创制性立法,对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打造甘肃红色文化标识,助推文旅强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规定,要推动长征精神、铁人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党的宝贵革命精神的研究阐释,把甘肃省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所创造、所凝聚、所弘扬的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具体化。党史研究机构、档案部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以及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红色资源理论研究,加强档案整理和研究,发掘、阐释红色资源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

  《条例》希望社会力量参与红色资源保护传承,鼓励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收藏、研究单位加强重要文献、声像资料、实物等红色物质资源的征集、收集;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收藏的红色物质资源捐赠或者出借给收藏、研究单位进行展览和研究。为了保障捐赠者、出借者的正当权益,《条例》还对征集者、受赠者等作出了约束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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